本报讯(记者 马丽)为全面提升香山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,近日,香山街道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专题培训,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。
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国家机关按照‘谁执法谁普法’的精神,实行普法责任制;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行‘谁管理谁普法’‘谁服务谁普法’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”培训过程中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、副研究员朱学磊从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必要性、制定过程、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,系统阐释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目的、指导思想,明确了领导体制机制和各普法主体职责,以及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内容。并就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工作,提出了具体意见。
香山街道司法所副所长李子薇表示,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的正式施行,为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。此次专题培训,主要是为了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,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履职能力。”
据了解,为了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社会治理,此前,香山街道司法所还邀请区司法局监督科徐星波、区城管局法制科赵勇越、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安琪等法律法规专业人员,为机关干部、社区居干及群众开展了主题分别为“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实务”“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提示”“民法典中各类形式的遗嘱及其有效性认定”的专题讲座。香山街道司法所所长范立平表示,下一步,香山街道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,创新普法形式、压实普法责任、提升普法实效,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社会治理工作;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、精准化、规范化,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群众法治能力,为推动香山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