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9月24日
第02版:社会

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珍、景小霞辞去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

(2025年9月23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2025年9月23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:

接受梁珍、景小霞辞去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。

2025-09-24 (2025年9月23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) 6 6 海淀报 c58040.html 1 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珍、景小霞辞去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/enpproperty-->